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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3.甲向乙購屋,甲並與乙約定由丙向乙支付買賣價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為第三人利益契約
(B)丙不得拒絕支付買賣價金
(C)丙未表示願意支付前,乙得撤銷契約
(D)丙未支付時,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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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Mui Chen 高三下 (2010/12/31)
民法268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約定由第三人對於他方.....看完整詳解
3F
2014-12-20加入 高一下 (2015/11/11)
我整理一下,有錯請指正:
(A)第三人負擔契約
(B)丙若未事先允諾,得拒絕支付
(C)丙未拒絕支付前,乙不得撤銷契約
(D)約定由第三人為給付而第三人不為給付,當事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F
孤燈人 高二下 (201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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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

5F
Esther 大四下 (2022/12/12)

第三人負擔契約第三人利益契約 比較
第268 條(第三人負擔契約)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約定由第三人對於他方為給付者,於第三人不為給付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指以當事人以外之第三人給付為標的之契約也。第三人負擔契約由債權人與債務人訂定,第三人既未參與,自不受該契約之拘束,若第三人不為給付時,債務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269條第1項 (第三人利益契約)
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

指當事人訂立契約,約定債務人第三人給付,第三人雖然不是契約當事人,但享有契約約定的內容,且第三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給付(民法第269條第1項[1])。
例如,病人的家屬與醫院訂立醫療契約,對病人診斷、治療,此時病人雖然不是契約當事人,卻是醫院履行契約內容的對象。

33.甲向乙購屋,甲並與乙約定由丙向乙支付買賣價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