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我國法律制度係屬於何種法系?(A)英美(B)印度(C)大陸(D)回回-阿摩線上測驗
2F 蔡小蔡 高一下 (2017/04/05)
補充 【回回法系】:以【穆罕默德】所創之【可蘭經】為其圭臬,將法律意識藉教義發揮其作用,融合【教義】與【法律】於一爐為其特質,為回教國家所奉行之獨立法系;因盛行於阿拉伯地區,故又稱【阿拉伯法系】。 【印度法系】: 以【婆羅門法典】為其基礎,採行嚴格的【階級制度】為其特質。 其發展過程:【婆羅門法典】(西元前2000年) ↓【佛教法】(西元前6世紀) ↓【英國法制】(19世紀中葉)。因19世紀中葉,印度被英國佔領,故其【公法及商事法】即以【英國法制】為依歸,但【民事法】仍受【婆羅門法及佛教法】之影響。 出處 http://moex.com.tw/pdf/pe021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