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行政機關僅於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授權時,始能有所作為。此種原則稱為:(A)法律..-阿摩線上測驗
3F fipher35 高二上 (2013/12/26)
◎法律優位原則(消極的依法行政) (一)意義:指一切行政權之行使,不問其權力或非權力的作用, 均應受現行法律之拘束,不得有違反法律之處置而言。 (二)法制上規定 憲法§171、172;中標法§11:「法律不得抵觸憲法, 命令不得抵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 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 (一)意義:指行政權之行動,僅於法律有授權之情形, 使得為之。即行政機關欲為特定行為,必須有法律 授權依據。 è中標法§5:「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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