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其實應該要刪掉了,修法後就沒有竹木。
民法832條: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已刪除】59.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