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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司法警察甲持記載「應扣押之物:槍彈」的搜索票搜索乙宅,在搜索過程中發現另有毒品,甲應:
(A)立刻停止搜索,報告所屬長官
(B)立即停止搜索,向簽發搜索票之法院陳報
(C)一併扣押之
(D)由於搜索票未有記載毒品,故甲應不予理會,繼續搜索槍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Kay Ngô 小六下 (2012/04/05)
刑事訴訟法第137條規定: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我要上榜! 國三下 (2021/03/16)

附帶扣押


5F
shetsuco58 國三下 (2021/05/26)

槍彈與毒品應該是分別隸屬不同之案件,本題應該適用刑事訴訟法152條之另案扣押

6F
L 大四上 (2022/03/22)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18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 137 條
1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或扣押時,發現本案應扣押之物為搜索票或扣押裁定所未記載者,亦得扣押之。
2 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第 152 條
實施搜索或扣押時,發見另案應扣押之物亦得扣押之,分別送交該管法院或檢察官。

18.司法警察甲持記載「應扣押之物:槍彈」的搜索票搜索乙宅,在搜索過程中發現另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