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這是:(A)..-阿摩線上測驗
1F 努力踏實 發揮潛力就是成功 大三上 (2017/01/14)
(1)「解釋法令」與「統一解釋法令」是不一樣的涵義。 「解釋法令」的權限依種類可分成 A.行政解釋: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 行政解釋的方式不外為:
B.立法解釋:立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 C.司法解釋:司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 司法解釋的方式不外為: 聲請解釋,則該司法機關對於法律所為的解釋,即謂之質疑解釋。根據 現行憲法第78條,我國的質疑解釋主要是指司...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