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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8 被徵收土地補償金額之計算及發給,由何機關為之?
(A)內政部
(B)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C)土地所在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D)需用土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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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8/06/07)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9 條

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由需用土地人負擔,並繳交該管

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轉發之。


第 44 條

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除依第四十三條規定配回原管理機

關及第四十三條之一規定配售外,其處理方式如下:

一、抵價地發交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其應領回抵價地之面積,由該

    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按其應領地價補償費與區段徵收補償地

    價總額之比率計算其應領之權利價值,並以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單位地

    價折算之。

二、道路、溝渠、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廣場、停車場、體育場所及

    國民學校用地,無償登記為當地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

    )有。

三、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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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被徵收土地補償金額之計算及發給,由何機關為之? (A)內政部 (B)中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