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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1.被告承認殺人,檢察官對此無意見,法官合理懷疑被告頂替他人認罪,不過,法官並未繼續追查,仍基於被告自白判被告有罪。法官如此判決,是否合法?
(A)合法,因我國刑事訴訟法改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B)合法,因我國刑事訴訟法採認罪協商制度
(C)不合法,因檢察官未盡舉證責任
(D)不合法,為維護公平正義,法官仍應依職權調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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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加入 高一下 (2015/01/10)
C答案錯在「不合法」的原因出在法官未依刑訴163條第二項調查,而非檢查官舉證不足。 刑事訴訟法 第163條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得聲請調查證據,並得於調查證據時,詢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審判.....看完整詳解
10F
小嫩嫩 國三下 (2016/12/28)

法官是被動的沒錯(當事人主義),但必要時得依職權調查,係以當事人進行主義為原則,兼採職權進行主義。

11F
Lookingbruce 高二上 (2018/04/21)
這題答案個人覺得有點瑕疵。誠然法官認為有問題可以依職權調查,但他不調查也不是不行,所以頂多彈劾怠於職守,何來合不合"法"呢?法官不繼續調查試問是犯了哪條法律?


12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4/21)

刑事訴訟法 第163條第2項
原則=>法院為發見真實,「得」依職權調查證據。
例外=>但於公平正義之維護或對被告之利益有重大關係事項,法院「」依職權調查之。
依題意知
法官合理懷疑被告頂替他人認罪為維護公平正義法官仍依職權調查證據,故選(D)。

41.被告承認殺人,檢察官對此無意見,法官合理懷疑被告頂替他人認罪,不過,法官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