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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1.甲承租乙之土地建築房屋,其後乙將土地出售與丙,但並未以書面通知甲而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丙,其移轉之效力為何?
(A)不得對抗甲
(B)效力未定
(C)無效
(D)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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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Emily Shih 高一上 (2010/12/08)
民法426之2 出賣人未以書面通知優先承買.....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riven chang (2014/10/18)
  • <民法>第426-2條第1項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 <民法>第426-2條第2項「前項情形,出賣人應將出賣條件以書面通知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權人於通知達到後10日內未以書面表示承買者,視為放棄。」
  • <民法>第426-2條第3項「出賣人未以書面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而為所有權之移轉登記者,不得對抗優先承買權人。」
9F
homyeh(我已上榜大家 高三上 (2016/01/19)

<民法>第426-2條第1項:「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民法>第426-2條第1項:「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民法>第426-2條第2項:「前項情形,出賣人應將出賣條件以書面通知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權人於通知達到後10日內未以書面表示承買者,視為放棄。」 <民法>第426-2條第3項:「出賣人未以書面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而為所有權之移轉登記者,不得對抗優先承買權人。」

10F
你好~ 大一上 (2016/09/12)
只要未以書面通知
皆為不得對抗當事人

11.甲承租乙之土地建築房屋,其後乙將土地出售與丙,但並未以書面通知甲而將土地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