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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父母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經法院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此屬於何種類型之民事制裁?
(A)回復原狀
(B)金錢賠償
(C)契約解除權之行使
(D)身份權之剝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ym 高一上 (2019/04/10)
身分權之剝奪:如親權(指父母基於其身分對未成年子女人身、財產方面的管理和保護的權利);假若父母失職或濫用親權,就會被暫時剝奪親權。1.濫用親權之行為:(1)積極的面向:例如:虐待、造成子女財產損失。(2)消極的面向:例如:不盡父母之義務,例如不予保護、教養放任、不當行為或態度、不管理其財產......等。民法 第1090條(親權濫用之禁止):父母之一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法院得依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看完整詳解
1F
郝享稅 大一下 (2017/05/14)

身份權剝奪是指對自然人依法應享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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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s24916007 小一下 (2020/08/10)

身份權:如親權,父母對以未成年子女的教養義務;父母失職或和濫用親權就會被暫時剝奪親權。

8.父母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經法院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此屬於何種類型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