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8 下列關於律師後酬之約定,何者不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之規定?
(A)甲律師在訴訟代理某知名藝人之離婚事件,約定如能進一步取得子女監護權,可取得後酬五百萬元
(B)乙律師在代理某土地徵收之行政訴訟事件,約定如獲得勝訴判決,可取得後酬五百萬元
(C)丙律師在某重大金融犯罪事件中,與其辯護之被告約定,如獲得無罪判決,可取得後酬五百萬元
(D)丁律師在代理某繼承登記訴訟事件,與當事人約定,如獲得勝訴判決,即取得系爭土地十分之二 作為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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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冠壹 國二下 (2017/08/04)
(1) 律師倫理規範第 35 條第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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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Saan 國一下 (2018/07/24)

35

  律師應對於委任人明示其酬金數額或計算方法。

  律師不得就家事、刑事案件或少年事件之結果約定後酬。

36

  律師不得就其所經辦案件之標的獲取財產利益,但依法就受任之報酬及費用行使留置權,或依本規範收取後酬者,不在此限。

  律師不得就尚未終結之訴訟案件直接或間接受讓系爭標的物。

3F
Dono (2023/07/11)

酬勞

  1. 原則上須當事人親自給付。但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且不影響律師獨立專業判斷(要求律師告知被害人擔罪)者,可以由第三人給付。
  2. 不得收後酬(依照案件結果事後決定報酬(約定要回多少錢可以抽10%))
  • 可以收:民事事件
  • 不可收:家事、刑事案件或少年事件
  • 例外可收:夫妻財產分配or遺產事件之基本身分關係已確定
  1. 報酬只能收錢

58 下列關於律師後酬之約定,何者不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之規定? (A)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