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下列關於合意終止收養關係的敘述,何者正確? (A)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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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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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Jamie 高三下 (2016/05/22)
有關收養關係之合意終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8 年 - 9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一般行政]#3228答案:C BD第 1080 條 (收養之終止(一)-合意終止)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所以成年的養子女,直接向戶政為之即可。 C假設甲夫乙妻收養了丙,後來甲夫單方面終止收養丙,如果是"及於"的話,那麼乙跟丙之間的收養關係也會終止,如果是"不及於"的話,那收養關係還是存在於乙跟丙之間。 |
8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12/19)
(A)請求法院許可(X;養父母死亡,若要終止收養關係,則須聲請法院許可) (B)聲請法院認可(O;收養成立,亦要法院認可) (C)呈報法院備查(X) (D)法院無須介入(X) 民法 第 1080 條(收養之終止~合意終止)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 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為之。 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合意終止收養應共...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