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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 有關冒用姓名的民法規定或學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冒用他人姓名而為法律行為者,為無權代理
(B)冒用他人姓名而為法律行為者,為無因管理
(C)冒用他人姓名係侵害他人姓名權的一種形態
(D)姓名被他人冒用者,可依民法規定更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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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五色幸運草 大二下 (2012/01/30)
權代理要件1.無代理權2.以本人名義對本人發生效力3.為法律行為 冒用他人姓名   效力歸屬於自己   無代理權也非以本人名義只是自己名字造假   對本人也沒有發生效力 那根本就是另外的行為冒名本身就無法改成無權代理本人未授予代理權    而使他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Lina Rain L 大一上 (2014/08/29)
代理是: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冒用是對冒用人發生效力非對被冒用人
8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4/05)

冒用他人姓名侵害他人姓名權的一種形態非無權代理或無因管理

9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8/10/25)

冒用他人姓名係侵害他人姓名權的一種形態

31 有關冒用姓名的民法規定或學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冒用他人姓名而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