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28(以自治條例訂定之事項)
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
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中央法規標準法5(應以法律規定事項)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權利義務=法律
11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何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