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第1項 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插一句話,B應該是專屬管轄,怎會寫上"亦"咧? 這選項文法有點怪怪的
42 甲(住所在基隆市)、乙(住所在臺中市)、丙(住所在新竹市)相約前往澎湖旅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