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下列關於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法上請求權,債務人因..-阿摩線上測驗
39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11/02)
(D)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自行政處分作出後,重行起算(X;要重行起算,還須此行政處分不被撤銷或不因其他原因而失其效力。若此行政處分被撤銷或失效,就不產生中斷效果,如選項B所敍述) |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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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F 蔡大芳 高三下 (2020/12/27)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白話: 行政處分(指上面所說的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簡單說,就是該行政處分沒有任何效力】,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原先請求權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請求權的時效,原本因為該行政處分的請求而中斷,但是後來該行政處分是沒有效力的,所以中斷不算;也就是說請求權的時效原本已經過了3年,因為行政處分沒有效力,所以再過2年時效就到期了】。 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自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重行起算。 白話 請求權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自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