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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未納入大學自治之保障範圍?
(A)教學、研究有關之重要事項,應屬大學自治之項目
(B)大學就其內部組織有相當程度之自主組織權
(C)公立大學之預算應由大學自行提出,行政院編列預算時不得任意增刪
(D)大學課程之訂定,應屬大學自治之項目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Zoe Wang 國三下 (2010/07/14)

請問我該看哪一個法條???
2F
Chun-Chieh Lu 高一上 (2011/04/06)
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係對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就大學教育而言,應包含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及學習自由等事項。大學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其自治權之範圍,應包含直接涉及研究與教學之學術重要事項。大學課程如何訂定,大學法未定有明文,然因直接與教學、學習自由相關,亦屬學術之重要事項,為大學自治之範圍。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固規定:「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監督。」則國家對於大學自治之監督,應於法律規定範圍內為之,並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大學之必修課程,除法律有明文規定外,其訂定亦應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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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未納入大學自治之保障範圍? (A)教學、研..-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