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條(上訴期間)
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民事訴訟法§440上訴未經依前條規定駁回者,第一審法院應速將上訴狀送達被上訴人。 各當事人均提起上訴,或其他各當事人 ... 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民事訴訟法§443
2 對於民事判決提起上訴,應於如何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A)判決宣示後10日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