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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91依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七號解釋意旨,省:
(A)不再具有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
(B)仍具自主組織權
(C)仍為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
(D)仍得於某限度內,為權利義務之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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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1F
Yielung Chiu 高三上 (2016/03/10)
不再具自主組織權.公法人
具有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權利義務之主體

1391依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七號解釋意旨,省: (A)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