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原告起訴主張:先位聲明請求法院判准原告與被告離婚,如果法院認為原告先位請求無理由,請求法院依後位聲明,判令被告與原告履行同居義務。試問:上述此種訴訟,是屬於何種客觀訴之合併的型態?
(A)單純合併
(B)預備合併
(C)重疊合併
(D)選擇合併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林一 一 高一下 (2010/04/29)
D.預備合併理由:就兩個以上不能相容的訴訟標的與訴之聲明,在同一個訴訟程序中合併起訴,而定有先後者,如以先位無理由請求就後位訴訟標的判決為條件;以先位之訴有理由,後位之訴不需判決為條件,則此種情況就是預備合併。離婚之訴與請求履行同居之訴,兩者是無法相容的而且原告就此兩個訴訟標的有先後位的聲明,且僅於先位之訴無理由時,才對後位之訴判決為條件。因此此種情況符合預備合併的要件。其他答案的意思:A.重疊合併: 兩個以上的訴訟標的,但僅有一個訴之聲明,且請求法院對於這兩個以上的訴訟標的均必須假以裁.....看完整詳解
3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09/12)
(A)單純合併(X;有2個以上獨立聲明及標的,若彼此有牽連則不得作出矛盾之裁判)
(B)預備合併(O;有2個以上不相容聲明及標的且定有順序,若先位之訴無理由,則須審理備位之訴)
(C)重疊合併(X;單一聲明而有2個以上標的,所有標的皆須審理裁判)
(D)選擇合併(X;單一聲明而有2個以上標的,法院選擇有理由之標的)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94 年度台上字第 2041 號 民事判決
裁判案由:請求返還貨物等
裁判日期:民國 94 年 11 月 10 日
裁判要旨:原告訴請被告為金錢以外一定特定物之給付,同時主張被告如不能為給付時,應給付金錢為補充請求者,此種「特定物之代償請求」,其主位請求與補充請求兩者間有附隨關係,乃訴之客觀合併中有牽連關係之單純合併。

裁判字...
查看完整內容
4F
Auko Re 大二下 (2021/10/14)

預備合併:
兩個以上不能相容的標的與聲明,在同一個程序中合併起訴,而定有先後者
如以先位無理由請求就後位訴訟標的判決為條件;以先位之訴有理由,後位之訴不需判決為條件
離婚之訴與請求履行同居之訴,兩者是無法相容的而且原告有先後位的聲明,且僅於先位之訴無理由時,才對後位之訴判決為條件。
-
重疊合併: 兩個以上的訴訟標的,但僅有一個訴之聲明,且請求法院對於這兩個以上的訴訟標的均必須假以裁判
-
單純合併:
各個標的,均可獨立存在,各請求間有牽連關係有兩個以上相互獨立的訴訟標的,與兩個以上的訴之聲明
在一訴訟,同時請求消費借貸的本金與利息,本金與利息是不同的請求權,也都相互獨立,但利息是由本金所產生,兩者間有牽連關係
-
選擇合併:
以單一聲明,主張兩個訴訟標的,請求法院只對原告可勝訴之標的加以裁判,讓法院去進行選擇
但若兩個均被法院認為無理由,則仍會駁回。

5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13)

18 原告起訴主張:先位聲明請求法院判准原告與被告離婚,如果法院認為原告先位請求無理由,請求法院依後位聲明,判令被告與原告履行同居義務。

上述此種訴訟,是B)預備合併

1 關於訴之預備合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先位之訴無理由時,法院應就備位之訴判決 

18 原告起訴主張:先位聲明請求法院判准原告與被告離婚,如果法院認為原告先位請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