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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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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依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於原因消滅後幾日內得聲請回復原狀?
(A)五日內
(B)七日內
(C)九日內
(D)十日內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97 年 - 9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刑事訴訟法大意#3247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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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0.337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Tobey Yung
國三下 (2011/05/20)
民訴是十日 刑.....
看完整詳解
檢舉
查看全部9則討論
7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4/02/07)
補個行政程序法50 也是十日
檢舉
8F
CHEN
大一下 (2022/02/21)
刑事訴訟法
第 67 條
非因過失,遲誤上訴、抗告或聲請再審之期間,或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裁定或檢察官命令之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
五日內
,得聲請回復原狀。
許用代理人之案件,代理人之過失,視為本人之過失。
檢舉
9F
無
研二上 (2023/05/14)
已修法改為10日
第 67 條
非因過失,遲誤上訴、抗告或聲請再審之期間,或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裁定或檢察官命令之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聲請回復原狀。
許用代理人之案件,代理人之過失,視為本人之過失。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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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依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於原因消滅後幾日內得聲請回復原狀? (A)五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