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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 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傳喚應用傳票
(B)拘提應用拘票
(C)逮捕應用逮捕票
(D)羈押應用押票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Yawen Chang 國三下 (2012/02/07)
逮捕是一種不要式的行為,我.....看完整詳解
2F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2/06)
第 71 條傳喚被告,應用傳票。 傳票,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居所。 二、案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 被告之姓名不明或因其他情形有必要時,應記載其足資辨別之特徵。被告 之年齡、籍貫、住、居所不明者,得免記載。 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推事簽名。第 77 條拘提被告,應用拘票。 拘票,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居所。但年齡、籍貫、住、居 所不明者,得免記載。 二、案由。 三、拘提之理由。 四、應解送之處所。 第七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於拘票準用之。第 102 條羈押被告,應用押票。 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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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傳喚應用傳票 (B)拘提應用拘票 (C)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