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關於民事訴訟之第二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採續審制,當事人在第一審..-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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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25)
CH4 上訴審程序 第一章 第二審程序 民事訴訟之第二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採續審制,當事人在第一審所為之訴訟行為在第二審亦為有效 第448條(第一審之續行2)﹝1﹞在第一審所為之訴訟行為,於第二審亦有效力。第447條(第一審之續行1)﹝1﹞當事人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第一審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者。二、事實發生於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後者。 三、對於在第一審已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為補充者。 四、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或應依職權調查證據者。 五、其他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於第一審提出者。 六、如不許其提出顯失公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