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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刑事訴訟法上關於法院職員迴避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錄事、庭務員並無迴避規定之適用或準用
(B)關於法官迴避之規定,於法院書記官及通譯準用之。但不得以曾於下級法院執行書記官或通譯之職務,為迴避之原因
(C)以法官應自行迴避之事由聲請法官迴避時,不問訴訟程序進行至如何程度,當事人均得隨時聲請之
(D)檢察官被聲請迴避時,不問聲請迴避之理由為何,均應即停止偵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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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4/07/03)
刑訴26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關於推事迴避之規定,於檢察官及辦理檢察事務之書記官準用之。>>> 檢察官也可以用和法官相同的原因被聲請迴避。但不.....看完整詳解
11F
萬花筒寫輪眼 大一下 (2015/12/04)
我想是因為檢察一體原則,因為檢察官並非司法體系,需要公正的評斷。
12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6/16)
(A)錄事、庭務員並無迴避規定之適用或準用(O)
(B)關於法官迴避之規定,於法院書記官及通譯準用之。但不得以曾於下級法院執行書記官或通譯之職務,為迴避之原因(O)
(C)以法官應自行迴避之事由聲請法官迴避時,不問訴訟程序進行至如何程度,當事人均得隨時聲請之(O)
(D)檢察官被聲請迴避時,不問聲請迴避之理由為何,均應即停止偵查程序(X;有例外:若聲請之理由是檢察官曾於下級檢察署執行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或通譯之職務,則迴避不成立,無須停止偵查程序)

刑事訴訟法 第 25 條 (書記官及通譯迴避之準用)
本章關於法官迴避之規定,於法院書記官及通譯準用之。但不得以曾於下級法院執行書記官或通譯之職務,為迴避之原因。
法院書記官及通譯之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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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30)

CH2  總則 法院 

司法警察

從事犯罪調查的公務員,於刑事訴訟法中,被稱為司法警察。

而司法警察,除警政署底下的警察外,也包括憲兵,以及依據法令於特定事務從事犯罪調查的公務員[1],如調查局的調查員、廉政署的廉政官。

法院組織法 第23條

地方法院為辦理值庭、執行、警衛、解送人犯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置法警;法警長

28 刑事訴訟法上關於法院職員迴避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錄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