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團體(直接團體)- 指形塑個人社會性與灌輸社會規範與價值的社會單位,
也是社會學習過程中非常重要的基本團體,包括家庭、
遊戲團體、同儕團體與情侶等
五個主要特徵:(一)成員不斷的進行面對面的互動;
(二)成員關係持久;
(三)情感結合,共享關懷與互助;
(四)重複的關係與互動;
...
(五)非工作導向的,而是多方面甚至全面的關係。
次級團體(間接團體)- 為追求共同目標而結合、強調功能關係而不涉及感情、
互動與溝通狹窄且形式化、團體規模較大。成員關係是
較間接的、歸屬感與認同感較弱、缺乏強烈感情。
例如:學校、工廠、工會、政黨、軍隊、社團與俱樂部等。
社會團體的分類眾說紛紜,劃分標準也不盡相同。若依團體成員的資源限制程度區分,則可分為「志願團體」 (voluntary group)與「非志願團體」(involuntary group)。
志願團體是一種有目的的、利害關係的與志同道合的結合,例如政黨、宗教、婦女會、協會、學術團體、職業,以及民間公益團體等均屬之。
非志願團體則是一種自然的結合,例如家庭、都市、種族與國家等,即屬於這種團體。
274專門推動消費者保護運動,教育消費者,提升消費意識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