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立法院欲有下列情事者之一,得開臨時會:(一)..-阿摩線上測驗
2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2/01)
立法院共召開14次臨時會,其中除第2次臨時會(民國41年7月7日)及第4次臨時會(民國90年6月19日)2次係由總統咨請召開外,其餘各次均係由立法委員請求而召開。 立法院臨時會機制的設計,其意旨係為休會期間處理重大而急迫的議案,但近年來臨時會機制實際運作的結果,臨時會處理的議案大多屬一般性之議案, 這些一般性之議案並不具重要性和急迫性,本應在常會或延會期間審議,經常性的召開臨時會處理一般性之議案,無異將臨時會作為常會會期之延長,顯非憲法在常會之外另設臨時會機制之本意。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