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將在航空器本國裝載的乘客、郵件或貨物載往他國卸下,如甲國的民用航空包機將旅客載至乙國,在乙國讓旅客下機之後,空機飛回甲國,為第幾航權?
(A)第一航權
(B)第二航權
(C)第三航權
(D)第四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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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43), C(789), D(64), E(0) #487880
統計: A(12), B(43), C(789), D(64), E(0) #487880
詳解 (共 1 筆)
#1191884
第一航權 領空飛越權:飛越領空而不降落 第二航權 技術經停權:飛往外國途中因技術需要而在協議國降落,但不得上下客貨 第三航權 目的地卸載權:本國飛到協議國 第五航權 中間點權:航程由開始或結束而有權途經兩個外國,並載、卸客/貨 第六航權 橋樑權:在本國以非技術原因作人貨中轉與停留 第七航權 完全第三國運輸權:在境外接載客運而不用返回本國 第八航權 境內運輸權:在協議國內的兩個或以上機場間的可載卸客/貨航線而須以本國為起點或終點 第九航權 完全境內運輸權:在協議國內的兩個或以上機場間的航線,無須涉及本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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