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將在航空器本國裝載的乘客、郵件或貨物載往他國卸下,如甲國的民用航空包機將旅客載至乙國,在乙國讓旅客下機之後,空機飛回甲國,為第幾航權?
(A)第一航權
(B)第二航權
(C)第三航權
(D)第四航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 B(43), C(789), D(64), E(0) #487880

詳解 (共 1 筆)

#1191884

第一航權  領空飛越權:飛越領空而不降落


第二航權  技術經停權:飛往外國途中因技術需要而在協議國降落,但不得上下客貨


第三航權  目的地卸載權:本國飛到協議國

第四航權  目的地裝載權:協議國飛到本國


第五航權  中間點權:航程由開始或結束而有權途經兩個外國,並載、卸客/貨


第六航權  橋樑權:在本國以非技術原因作人貨中轉與停留


第七航權  完全第三國運輸權:在境外接載客運而不用返回本國


第八航權  境內運輸權:在協議國內的兩個或以上機場間的可載卸客/貨航線而須以本國為起點或終點


第九航權  完全境內運輸權:在協議國內的兩個或以上機場間的航線,無須涉及本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