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藥師如未親自執業而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將受藥師法第 21 條處辦,下列那一項不..-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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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PHOENIX CHING 大三下 (2016/07/13)
第二一條 藥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藥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一、 藥師未親自執業而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 二、 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三、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者。 四、 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 五、 藉其藥事專業身分為產品代言,而背書、影射產品具誇大不實之效能,致有誤導消費者誤信廣告內容而購買之虞者。 六、 違反藥學倫理規範者。 七、 前六款以外之其他業務上不正當行為。 第二一條之一藥師懲戒之方式如下: 一、 警告。 二、 命接受額外一定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 三、 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