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幾日內給付?
(A)於契約約定期限內給付。但最長不得超過7日
(B)於契約約定期限內給付。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7日內給付之
(C)於契約約定期限內給付。但最長不得超過15日
(D)於契約約定期限內給付。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15日內給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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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2), C(12), D(29), E(0) #345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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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ㅤㅤ 第 34 條 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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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保險法第34條》第一項明文規定:「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這項法規的設計是為了督促保險公司儘速理賠,若因為保險公司自身可歸責的事由而超過這個期限(不論是約定期限或15日),從第16天起,保險公司就必須向保戶支付年利一分(即 10%)的遲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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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選項錯誤原因
  • (a) 錯誤:法規並非規定最長不得超過 7 日,法律給予的基本彈性期限為 15 日。
  • (b) 錯誤:如上所述,無約定期限時的法定給付期限為 15 日,而非 7 日。
  • (c) 錯誤:法規並非限制「最長不得超過 15 日」,若契約內雙方有特別約定(例如約定更短的期限),則依約定辦理;若沒有約定,才會直接適用 15 日的法定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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