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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有關我國修改憲法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A)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B)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C)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D)經大法官審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Vivin Wu 高三下 (2014/09/04)
憲法增修條文§12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A),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Kelen 國二上 (2014/08/28)

D錯在哪呢

3F
Joanne Pan 高一上 (2015/12/08)
 此題是有關我國修改憲法程序,跟大法官審議無關。
大法官會議:1.解釋憲法 
      2.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憲法法庭: 1.審理正副總統彈劾案(先由立法院提出再送交憲法法庭} 
      2.審理政黨違憲解散 
補充~大法官任期8年,共15人~ 
   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總統任命~!!!   (Yahoo奇摩知識 )

14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有關我國修改憲法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