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據「家庭教育法」之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多少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A)2 小時
(B)3 小時
(C)4 小時
(D)5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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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48), C(886), D(9), E(0) #407839

詳解 (共 4 筆)

#2683479

家庭教育法  民國 103 06 18 修正

1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提供民眾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必要時,得研訂獎勵措施,鼓勵民眾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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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為102年試題,家庭教育法已於103年6月18日修正條文,與原題敘述有出入,建議修改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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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7061
原本題目:14 依據「家庭教育法」之規定...
(共 20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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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1071

※補充

性別平等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1 月 19 日

第 17 條 第二項

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家庭教育法 每學4小時

性別平等教育法 每學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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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6956
題目敘述已不符現行法規 建議修改題目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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