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下列有關遺產及贈與稅申請分期繳納與實物抵繳之敘述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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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andsad 國二下 (2016/10/10)
(A)須加計利息(C)得分18期(D)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標的物遺產稅及贈與稅第 30 條 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應於稽徵機關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二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必要時,得於限期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二個月。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十八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經申請分期繳納者,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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