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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公務人員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其年終考績應予:
(A)乙等
(B)丙等
(C)丁等
(D)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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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林霏霏 高三上 (2015/06/03)
考績法6
2F
老皮好聰明 小六下 (2017/10/23)

第6條(年終考績之等級)


  年終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如左: 

  甲等:八十分以上。 

  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 

  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 

  丁等:不滿六十分。 

  考列甲等之條件,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丁等: 

  一、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二、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三、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 

  四、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14 公務人員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依公務人員考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