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0年 - 110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98151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98151

年份:110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14 民國 108 年 6 月 19 日少年事件處理法再度修法,針對此次修法內容,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A)參酌兒童權利公約意旨,少年為陳述時,少年法院應依其年齡及成熟程度權 衡其意見
(B)少年法院審理事件,應對少年以裁定諭知保護處分,包括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 利、教養機構、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處所輔導
(C)少年在緩刑或假釋期中應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於受保護管束人滿 23 歲 前,由檢察官囑託少年法院少年保護官執行之
(D)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因忽視教養,致少年有第 3 條第 1 項之情形,而受保護 處分或刑之宣告,或致保護處分之執行難收效果者,少年法院得裁定命其在 1 年內接受 4 小時以上 50 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拒不接受親職教育輔導 或時數不足者,得裁定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4683060
未解鎖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4條 少年之法定代...
(共 5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