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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營業人申報 95 年 8 月份銷售額與營業稅額時,其銷售土地誤按應稅銷售額申報,並於 95 年 9 月 10 日至銀行繳納該期之營業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其所溢繳之稅款得於何時以前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
(A)97 年 8 月 31 日
(B)97 年 9 月 10 日
(C)100 年 9 月 10 日
(D)100 年 8 月 31 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sabrina 國三下 (2015/04/23)
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明定:納稅義務人對於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逾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自95年9月10日起的五年,於100年9月10日止
2F
源源 高三下 (2022/10/26)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
第 28 條
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十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但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其退稅請求權自繳納之日起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14 營業人申報 95 年 8 月份銷售額與營業稅額時,其銷售土地誤按應稅銷售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