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民與(世界、中外)本國史地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現年十八歲的小明,至機車行看中了一輛機車,便與車行訂約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機車,請問依據民法的規定,此契約之效力如何?
(A) 因實際未成年,故此約無效
(B) 由於小明事前未得到父母同意,故此約無效
(C) 事後,此契約經小明父母承認,因此該契約有效
(D) 此約經小明與車行雙方簽定,因此有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劉沛均 高三上 (2012/02/15)
父母承認之前契約為.....看完整詳解
2F
ee242628 國二下 (2014/04/29)
民法 限制行為 7-20  由監護人 事前允許 或事後同意 都有效力
3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1/26)

(0180420 制定)

民法

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1091225 修正)

民法

第 12 條

滿十八歲為成年。

 

理由

原有關成年年齡之規定乃於十八年間制定並施行,迄今已施行約九十一年,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本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又世界多數國家就成年多定為十八歲,與我國鄰近之日本亦於二○一八年將成年年齡自二十歲下修為十八歲;另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行政罰責任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14 現年十八歲的小明,至機車行看中了一輛機車,便與車行訂約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