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小時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5 條之1 規定,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未能將車輛移置,每逾2 個小時,就能連續告發。 因此,車輛如違規停放在同一地點超過2 小時以上,是可以連續舉告發的。
14.傅達駕駛汽車於忠孝東路4段SoGo百貨公司前紅線路段違規停車,遭員警第一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