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司法警察甲、乙依法逮捕嫌犯丙,為使丙解除心防,甲、乙向丙佯稱只是單純了解案情,且僅是 為使丙有防禦、說明之機會,事實交代清楚後,即可自行離去,沒有必要花費鉅款選任律師為辯 護人到場。丙於是表示願意配合警詢,並於警詢時坦承犯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之自白犯罪,係出於丙之任意性,警詢筆錄有證據能力
(B)丙之自白犯罪,係屬不正方法取得之供述,不得作為證據
(C)丙之自白犯罪,係屬於審判外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
(D)丙之自白犯罪,取得程序有瑕疵,其有無證據能力,應由法院依權衡理論審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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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7), C(0), D(4), E(0) #389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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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1434
答案:B   解析:甲、乙已依法逮捕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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