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下列那一項不是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的業務範圍? (A)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證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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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華爾街銅牛 大二上 (2021/07/30)
法規名稱: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EN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 3 條本法所稱證券投資信託,指向不特定人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發行受益憑證,或向特定人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交付受益憑證,從事於有價證券、 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 本法所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經營證券投資信託為 業之機構。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如下: 一、證券投資信託業務。 二、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第 5 條本法其他用詞定義如下: 一、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