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私立就業服 務受雇主委託管理泰國移工 175 人,最多得申請聘僱幾名外國人從事雙語翻譯工作?
(A)4 人
(B)3 人
(C)2 人
(D)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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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110), C(29), D(11), E(0) #2835556

詳解 (共 4 筆)

#5295612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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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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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798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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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9503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六條第一款之雙語翻譯工作,應具備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資格,且其雇主應為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外國人受前條雇主聘僱從事雙語翻譯工作總人數如下:
一、以前條之機構從業人員人數之五分之一為限。
二、以前條之機構受委託管理外國人人數計算,同一國籍每五十人聘僱一人
前項第一款機構從業人員人數之計算,應以申請聘僱許可當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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