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條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時,應先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檢討有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
140. 訂定特定資格時,應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評估廠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