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 甲死亡後留有遺產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但也負債 400 萬元,其繼承人有子女乙、丙兩人。甲生前曾因乙之分居贈與 60 萬元,並立有遺囑對丁遺贈 12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計算應繼遺產時,應先扣除債務額
(B)甲之應繼遺產為 260 萬元
(C)乙、丙如按應繼分之分配各得 70 萬元及 130 萬元
(D)甲生前立遺囑對丁遺贈 120 萬元,侵害乙、丙之特留分,乙、丙得行使扣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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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艾莉 高三上 (2016/11/04)
樓上,應繼分和特留分的意義是不一樣的~ 以BC選項的情況,是在算應繼分,完全不用考慮要給丁那120萬。 把數字簡化一下舉例來說: 假設A死了,留下100萬遺產,有子女B和C 案例1:A無特別立遺囑→B的應繼分為50萬、C的應繼分為50萬 案例2:A遺囑指名要留40萬給朋友D(未侵害特留分)→B得30萬、C得30萬、D得40萬     算法:100-40=60,B和C剩下60萬可分,各得30萬 案例3:A遺囑指名要留60萬給朋友D(有侵害特留分)→B得25萬、C得25萬、D得50萬     算法:100-60=40,B和C總共只剩下40萬可分,但民法1223條有規定特.....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0F
Shrila 大四下 (2021/05/11)

遺產-負債:600-400=200 (☆)

★§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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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 大一下 (2022/06/09)
發問一個~~
D選項是錯在哪裡呢!??
遺贈>>扣減這有甚麼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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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6/07)

遺產淨值:600-400+60=260萬元

乙之應繼分:(600-400+60)*1/2-60=70萬元

丙之應繼分:(600-400+60)*1/2=130萬元

乙之特留分:【(600-400+60)*1/2-60】*1/2=35萬元

丙之特留分:【(600-400+60)*1/2】*1/2=65萬元

甲乙總共獲得100萬元,剩下160萬元分給丁

甲生前立遺囑對丁遺贈 120 萬元,並未侵害乙、丙之特留分,乙、丙得行使扣減權,丁甚至可以再拿40萬元(總共拿160萬元)

38 甲死亡後留有遺產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但也負債 400 萬元,其繼承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