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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土地徵收,其期間為多少日?
(A)三十
(B)十五
(C)二十
(D)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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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ove 高二下 (2016/11/17)

十八條 (公告、通知對象及公告期間)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接到中央主管機關通知核准徵收案時,應即公告,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
  前項公告之期間為三十日。


19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土地徵收,其期間為多少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