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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釋字第 555 號解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 3 條規定適用範圍,不包含武職人員,與平 等原則無違
(B)依釋字第 436 號解釋,憲法第 9 條規定,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
(C)依釋字第 430 號解釋,現役軍官聲請續服現役未受允准,並核定其退伍,如對之有所爭執,得提起行 政爭訟
(D)依釋字第 455 號解釋,限制義務役軍人僅得任公務員後服役者,始得併計公務員退休年資之函釋,違 反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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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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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銀 高二下 (2018/03/09)
如果軍事審判機關對軍人的犯罪有「專屬審判權」,代表軍人犯罪就只能接受軍事審判,絕對不能給普通法院審。但根據民國86年作成的436號解釋,並非如此:「本於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人民訴訟權利及第七十七條之意旨,在平時(非戰爭時期)經終審軍事審判機關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案件,應許被告直接向普通法院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請求救濟。軍事審判法.....看完整詳解
9F
ㄅㄅ 國一下 (2018/05/29)

釋字436號

憲法第十六條並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現役軍人亦為人民,自應同受上開規定之保障。又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因現役軍人負有保衛國家之特別義務,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其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雖得以法律定之,惟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者,亦屬國家刑罰權之一種,其發動與運作,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最低要求,包括獨立、公正之審判機關與程序,並不得違背憲法第七十七條、第八十條等有關司法權建制之憲政原理;規定軍事審判程序之法律涉及軍人權利之限制者,亦應遵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本於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人民訴訟權利及第七十七條之意旨,在平時經終審軍事審判機關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案件,應許被告直接向普通法院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請求救濟

10F
瘋狂葛格 幼兒園下 (2018/07/18)

J555

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官、民選人員及聘僱人員外,受有俸(薪)給之文職人員」,係對該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任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公職人員之資格」中有關公務人員涵義之界定,不包括武職人員,乃因其從事戰鬥行為或其他與國防相關之任務,攸關國家安全及軍事需要,且該等人員之養成過程、官階任用資格之年齡限制、陞遷條件及服從之義務等均與文職人員有別,是基於事物本質之差異,於平等原則無違,亦未逾越母法之授權,與憲法規定尚無牴觸。至任武職人員之資格應否回復,為立法機關裁量形成範圍,併此敘明。

11F
Yung Hao 國一上 (2019/01/05)

是軍事法院審判時的特別訴訟程序權


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