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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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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下列對於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受禁治產宣告,經撤銷者
(B)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
(C)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D)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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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Qiong Zeng 國三上 (2011/06/04)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依法停止任用。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有第八款及第九款情事之一者,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前項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業已依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不予追還。


2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2 下列對於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受禁治產宣告,經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