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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公務員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者,則其職務:
(A)當然停止
(B)應予解職
(C)應予調職
(D)得繼續執行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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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2/12/26)
名  稱公務員懲戒法
修正日期民國 74 年 05 月 03 日
法規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第 3 條 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者。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者。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執行中者
2F
短腿泡芙 研二下 (2018/10/17)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0條

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並由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指導。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予以解職

3F

26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公務員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者,則其職務: (A)當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