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具有雙重國籍之公務人員,應於到職之日起多久期間內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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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Zong-Shin Wan 小二下 (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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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YULE201904 大四上 (2022/03/25)
國籍法 第20條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請多多指教,如果有錯誤請更正指教,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