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條
各機關下列人員無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且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得經甄審委員會同意優先陞任:一、最近三年內曾獲頒功績獎章、楷模獎章或專業獎章。二、最近三年內經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成)有案。三、最近三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四、最近五年內曾獲頒勳章、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五、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分發,先以較所具資格為低之職務任用。合於前項得優先陞任條件有二人以上時,如有第五款情形應優先陞任,餘依陞任標準評定積分後,擇優陞任;其構成該條件之事實,以使用一次為限。同時兼具有兩款以上者亦同。第一項第一款之專業獎章不含依服務年資頒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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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務...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規定,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且未具有不得陞任情事的公務人員,下列何者得經甄審委員會同意優先陞任? (A)最近三年內曾獲頒服務獎章者→功績獎章、楷模獎章或專業獎章。 (B)最近三年內考績皆獲得甲等者→一次記二大功。 (C)最近五年內曾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者 (D)最近五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者→3年。
108 年 - 108 地方特考_五等_人事行政:人事行政大意#81329
答案:C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且未具有不得陞任情事的公務人員,何者得經甄審委員會同意優先陞任? (A)最近三年內考績皆獲得甲等者→3年內經一次記二大功。 (B)最近三年內累計二大功者→3年內經一次記二大功。 (C)最近五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3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 (D)最近五年內曾獲頒勳章、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103 年 - 身心障礙五等人事行政大意#18897
答案:D
19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不具不得陞任情事,且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的公務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