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依據就業服務法之規定,雇主聘僱下列那種外國人不須繳納就業安定費? (A..-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014-12-20加入 高一下 (2015/01/11)
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五條 第一項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第四十六條 第一項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 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三、下列學校教師: (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二)公立或已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1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