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7 下列何者不是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
(A)歇業或轉讓時
(B)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C)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勝任愉快時
(D)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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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一去不復返 大四上 (2018/01/08)

第11條(雇主須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情形)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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